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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(第2页)

姆姆:“……叽。”

路遥按住哈罗德,低头去看姆姆,“姆姆?”

“叽叽……叽叽叽……叽叽……”姆姆扬起肉肉圆圆的小脸,慢吞吞讲出事情始末。

小史莱姆原本住在西区的铁针森岭,陪伴一只孤独寂寞的吸血鬼。

这只吸血鬼自称小史莱姆的爸爸,并给小史莱姆取名叫小明。

血族通过初拥增加眷属,只是简单的命名,并不会使小明成为爱德华的眷属。

而且史莱姆没有血液,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让史莱姆做眷属,只是当孩子一样养在身边。

史莱姆是一种纯粹低能的魔物,一般不具有思维。

但血族始祖很喜欢小明,走到哪里都要带着,睡觉、吃饭、研究魔法,不离一步。

耳濡目染之下,小史莱姆渐渐有了思维。

不过血族始祖还没有发现这一点。

大概一个月前,血族始祖久违的需要出门一趟,舍不得小明独自留守城堡,便带他一起。

路上遇到一点意外,等爱德华发现时,小明已经不见了。

爱德华来回找了很久,都没有找到小明。

而另一边,小明从荒野醒来,以为自己被吸血鬼爸爸抛弃。

大约伤心了三天,然后他发现,住在荒野其实很自在,除了有点孤独。

小史莱姆漫山遍野撒欢,不慎被灵蛛捕获魔物的蛛网网住,怎么都挣脱不开。

遇见路遥的时候,他已经在树上吊了三天三夜。

小史莱姆住在城堡的时候,偶尔会听到爱德华咒骂人族,他一直以为人族是比吸血鬼始祖还可怕的存在。

被路遥救下之后,他立刻害怕地化成一滩水,可那个人族夸他可爱。

就算是吸血鬼爸爸,也从没有夸过他可爱、聪明。

小史莱姆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情。

大概像是经历了漫长的严冬,忽然遇见一泓温泉。

“扑通”一整个跳进去,浑身被温热的泉水包裹,久久不愿动弹。

后来,他用一丛地黑莲敲开人族的小店,变成了姆姆。

姆姆很能干。

姆姆很可爱。

姆姆超级棒。

不管听多少次,姆姆都不觉得厌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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