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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(第2页)

宋凤林无言。

育苗田里的秧苗长势喜人,再过两日便能插秧,插秧那才叫辛苦,田里冰雪化成的水冰冷刺骨,脚泡一天冻得没有知觉,就连刘湛也累得受不住。

插秧是大事,刘学逸刘学礼再不能躲懒,就连赵氏都来帮忙,还有刘湛那些兄弟们,曹家闻家张家都会来帮忙,至于李小连和李氏则要耕种亡夫留下的私田,母子两人也是十分不容易。

宋凤林第一次插秧,看似简单的事情却架不住重复的做,半天下来,双脚麻痹无知觉,腰也快直不起来,又苦又累又饿,夜里躺在炕上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。

这个时候刘家上下都特别的安静,日出而作日落而息,倒头便睡,第二日天未亮便又起来准备下田。

“给我。”刘湛夺了宋凤林手中的秧苗又夺了赵氏手中的秧苗。“娘,你回去吧,剩下不多了,不需要你每日来。”

赵氏累得叉腰。“也就苦这几日,挨过便好。”

刘湛坚持,赵氏便回家做饭。

如此十二亩地在这么多人帮忙下也花了整整十来天。

另外去年新开的荒地也都犁好了,育苗也好了,就等着学子们回来插秧,那十几亩新田只靠刘家人根本不可能种完。

刘家自家的田终于插好秧苗,刘湛总算能闲下来。

这日刘湛早早来寻宋凤林。

刘湛爬上炕从怀里掏出那根买了有些日子的白狼毫。“送给你。”

宋凤林愣了一下,自宋氏遭难他就再也没有提笔,包括有段日子刘学渊把他拘在书院他也只是看书没有动过笔。

曾经他引以为傲的东西在这山中一文不值,到了这山中他只是一名军户佃农,天下间最卑贱的贱籍,这些日子下地劳作,宋凤林也渐渐接受了自己佃农的身份,他不想再提笔了,就这样当一名卑贱的佃农。

刘湛又把笔往前送了送,宋凤林只得接过。

这支白狼毫成色并不好,只有一小撮白毛其余都是或黄或灰的杂色毛,他以前的笔每一根的笔头都是雪白雪白的白狼毫没有一丝杂色,一支笔价值百两。

不过成色再差的狼毫在这山中也极难得。

“何必破费。”宋凤林还是收下了,只是心里在想这笔他用不着。

刘湛心情很好,他只要对着宋凤林就会心情好。

“还有这些宣纸应该够你写许久。”刘湛又变戏法似的从衣襟里掏出一卷宣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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